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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不收了!银行不良债权处置迎重大政策利好!

发布时间:22年10月12日

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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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告提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中国农村金融》记者了解到,此前,不少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映,在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时进行“双向征收契税”并不合理,“这无疑加重了银行处置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的负担”。

今年年初,大连市政协委员向敏递交的《关于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多措并举加快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的提案》中,便提出了“对于银行在抵债资产持有期内产生的税费给予优惠政策”“资产流拍后银行抵债需缴纳双向税费”和“银行抵债资产应按照纳税主体责任缴纳税款,不应把前手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转嫁给抵债银行”等涉税方面的建议,大连市税务局公开回复称此建议“针对性强,很有必要”。

“通常来说,银行的抵债资产中不动产较多。因此,免征契税政策出台后,能够减轻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和处置不良资产的成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银行是比较有利的。”秦农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

事实上,2020年,银保监会已经开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全年处置不良资产3.02万亿元。今年7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法规部主任綦相在国新办就2022年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上发言表示,继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上半年处置不良资产1.41万亿元,同比多处置2197亿元。

记者发现,本次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款或办理税款退库

“政策执行期限只到明年的7月31日,可能也有一点试点的味道。希望经过这一年试点的探索,能够建立常态化的机制,继续降低银行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的成本。”董希淼表示。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债不动产时,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四、各地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本公告所称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裁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其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限于其承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涉及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

六、本公告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政策性银行。

七、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照上述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款或办理税款退库。已向处置不动产的购买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将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适用本公告第一条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