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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絮语【二】| 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之道

发布时间:16年10月25日

作者:余佳奇律师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文章版权属于作者,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欢迎投稿:TOUGAO@HZZLL.COM

引言

律师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在专业素养方面要掌握好法律各部门的专业知识,在诉讼代理方面需要精通刑、民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在担任企业单位法律顾问方面同样需要具备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就是律师依法接受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由于法律顾问服务的专业性和独特性,其工作内容因顾问单位规模、需求及领导层次的重视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大到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经营和管理决策,小到公司文档管理,都是需要法律顾问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帮助预防、控制和避免公司的风险,是企业真正的保驾护航者。在当前市场经济中,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建立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新的发展,较好地发挥了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参谋、法律保障、法律培训、法律监督四项功能。律师承担单位的法律顾问服务,是一项律师对外工作单打的服务业务,它不同于办案有案可查,因此它更要求律师具备自身的认真工作态度、领导的重视和督促。一个好的企业法律顾问必须要用心去做,同时也要掌握一些企业法律顾问的做事技巧。如何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内防范法律风险,成为律师事务所接洽法律服务项目的王牌和主流业务,而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文化底蕴、品牌效应,团队合作,专业水平,敬业精神,也成为顾问单位衡量、选择服务对象的一个硬性标准,企业法律顾问不仅是律师综合素质的体现,更是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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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佳奇


一、法律顾问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一方面可以体现自己法律水平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可以给自己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律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好坏,作为一名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具备怎样的素质、能力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顾问呢?具体从专业素养、服务态度、团队协作、不断学习的能力四个方面展开具体分析。

(一)专业素养

律师行业对于一名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就是其必须具备能够用以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但是又不仅限于此,律师实际上是一个杂家,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只是基础。作为一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其需要处理的事务大概包括以下各种类型: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需求,为企业员工开展法律相关知识的培训;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应企业要求还可以参与相关谈判、磋商;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等等。而处理以上各项企业日常法律事务就要求法律顾问熟悉与该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国家政策。如《合同法》、《民法通则》、《劳动法》、《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同时由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随时都会向法律顾问咨询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这就要求律师对所有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有所了解,对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一定要达到熟悉的程度。这样在日常的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法律专业问题的时候才能够及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这一方面体现了法律顾问的专业性,另一方面也能够取得顾问单位的信赖,为日后的工作开拓更广的领域。


与法律专业知识配套的专业素养就是深厚的文字功底。一个优秀的律师,草拟文书、书写合同、法律意见书等都是基本的工作。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过程中,为企业起草各类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修改完善已有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过程都要求文字表述准确无误,不能出现文字解释的异议。文字功底的深厚也反映出律师的专业性。


(二)服务态度

众所周知,律师的业务来源决定着律师的长远发展。律师开拓业务一方面于社会对其专业性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在于其在为企业服务时的态度。在担任法律顾问的过程中,秉着专业服务的态度来对待顾问单位。现实中,一个律师不可能只为某一家单位服务,但却要做到让每个顾问单位都认为我们只为其服务,并且是把该单位的所有事项放在首位的。这就要求每个法律顾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将所有的事情分清轻重缓急,将所有的事情按顺序排列好,并争取在期限内完成。笔者认为,法律顾问的很多工作是需要与顾问单位的各个部门协作的,这个时候作为法律顾问方,应该将自己分内的事情尽快做完,任何时候都要做到让我们来催客户,而不能让客户来催我们。这样我们才能时刻掌握事情的主动权,同时也能够让顾问单位看到我们积极服务的良好态度。

实务中,服务态度还存在两种极端。一种是过于重视顾问单位,一种是轻视顾问单位。前者一般指某些大的顾问单位。对于这类单位,许多法律顾问往往是不论事情大小,凡事亲力亲为;且态度上处处尊重,时刻小心,一点儿小事都兴师动重,动辄开会,动辄研究。后者则是指一些小客户。一些法律顾问这些单位有无均可,得过且过,在遇事时处理的态度也显得不那么积极。笔者认为,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尊重每一个顾问单位,因为是这些客户的信任,才有我们的源源不断的业务。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大客户的取得也是从小客户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给所有的顾问单位以尊重是我们的基本职业素养。


(三)团队协作

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与从事诉讼工作是不同的,两者之间的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诉讼案件可以单打独斗,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不行,你必须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决策层进行各种各样的协调和沟通,让你的思路与决策层的意见统一,便于你工作的开展。这就要求律师在工作中既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同时也必须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在顾问单位数量较多时,单个律师的时间、精力有限,此时就特别需要律师团队的协作。有时,顾问单位的专业性较强,而自己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时,也需要律师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或协作的基础是“需要”,专业的需要、人员的需要、时间的需要等。但无论是哪种合作的需要,组成一个团队的时候,各个成员都应当在团队里发挥自己的作用,完后自己的工作,同时也要兼顾团队的进程。通力合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不断学习的能力

俗话说做事先做人。也就是说做人是做事的基础。律师是杂家,除了具备法律知识的专业性外,在做人做事上也要具备各项技能。作为法律顾问,更要求律师除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外,还要掌握顾问单位的相关行业知识。常年法律顾问做久了,你会发现,在处理问题时,用的法律知识少了,行业知识多了;理论知识少了,实务经验多了;业知识少了,社会阅历多了。这就是说,我们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要不断的学习充电,以满足顾问单位的个性化需求。在这个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督促着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提升。

笔者认为,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处处留心。留意你的合作伙伴和你所服务的企业的老板,向他们学习,与他们共同进步,与企业共同成长。你所服务的企业老板,大多站在经济发展的前沿。留意他们的闪光之处,对我们从事律师职业以及做人,都是大有裨益的。言传,不如身教,特别是他们处理疑难问题时的作风,无形中都会对我们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而我们能力的提升,就是这样炼成的。他们会遇到很多新奇、古怪的问题,与他们共同解决这些疑难问题,也是律师提升自我的绝好时机。顾问单位给律师学习的机会,还为律师支付顾问费,作为律师的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二、法律顾问如何服务

(一)对企业的法律培训

首先,对于刚接手的企业,如果该企业原来不够规范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地进行整理,为该企业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规范。例如,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各种风险管理的防范制度等,在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时,时刻把企业的利益作为第一个考虑的因素,要把企业的命运看似自己的命运,与企业共存亡。

律师在接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时,如果刚接手时该企业原有的法律方面的管理不够规范的,一定要及时地进行整理,为该企业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例如,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各种风险管理的防范制度等。并针对上述法律事务专门组织员工学习,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讲座应当围绕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自身特有的业务为中心展开。比如,装修装饰公司的法律知识培训就可以围绕装修合同的签订以及法律风险防范展开;再比如保险公司的法律培训就应当以《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进行培训。同样的,针对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培训方案。如,企业在人事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在帮助企业解决这些问题之后,应针对人事管理风险防范进行培训;如,企业是做小额贷款业务的,可以针对贷款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培训。

笔者认为,在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的时候,应时刻把企业的利益作为第一个考虑的因素。因此律师不但要熟悉传统法律领域知识,还需要了解不同行业的规定、行业的运作模式。对生产中的实体,还需要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市场销售情况。通过定时沟通,更好全面掌握单位营销情况,从而更好为企业提供法律信息。这样才能保证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更具有针对性。


(二)标准合同的制作

法律顾问必须对所任职的企业的经营活动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最好能在对企业业务及经营状况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对经营决策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作为一个企业,日常经营中总是充斥着各种类型的合同。比如用于经营所需的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装饰装修方面的装修合同;工程建造中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等等。但企业在往常的经营管理中可能并未引起重视,因此容易出现各种纠纷。

笔者认为,法律顾问在接手企业法律顾问之后,应当及时对企业的相关合同进行审查,并精准的找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整理和归档,对具体的工作进行量化。尤其是合同中存在对顾问单位一方不利得条款的时候,应当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在指定标准合同范本的时候予以注意。应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便于管理、整理以及固定法律服务工作内容。为企业制定了标准的合同范本可以为企业日后使用合同提供保障,从而避免一些容易发生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方案的策划与拟定

企业实行依法治企、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运用法律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但术业有专攻,企业的管理层并非每个人都熟悉法律,有的甚至缺乏法治观念,因此在决策时往往因与法律、法规相抵而导致无效。而企业聘请法律顾问以后,法律顾问参与到企业的决策之中,为企业在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分析,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使得领导决策更科学化和法律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律师可以说是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参谋。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是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法律意见,为企业的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在大多数跨国公司中,公司首席法律顾问也是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司决策的全过程。同时,因现代企业管理与法律越来越密不可分,许多跨国公司的法律顾问也是公司的业务顾问。

笔者认为,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

    (1)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参与企业商业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法律文书等支持服务;

    (3)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4)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并提供法律意见书。

    法律顾问可以在参与以上法律决策的过程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企业决策提供有效的建议,使企业的决策不仅合法而且科学,为整个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资源互换与对接

    律师在作为法律顾问的时候,通常不会仅仅是某一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由于现代企业的运营离不开法律,任何事项的决策都必须合法法规,所以现代企业的日常经营是离不开法律服务的。而律师游走在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并且接触的都是企业的管理层,必然能够获取较多的人脉及企业经营方面的资源。律师作为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参与到公司的商业决策之中的中间方,一方面对顾问单位的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事务了解的比较清楚;另一方面对顾问单位的合作企业也有自己的判断。在这个时候,律师作为中间方,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帮助两方企业完成资源对接,促进两方的合作。这是一个资源互换的过程,也是律师帮助顾问单位管理经营企业的一种方式。其好处在于为顾问单位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桥梁,为顾问单位的经营提供了资源对接。法律顾问在资源对接方面的作用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企业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协调投资者(股东)与管理者(董事会)的关系,为公司完善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提供法律支持与建议;

    (2)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协助企业办理投融资担保等业务并为具体项目出具法律意见;

    (4)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代办各类公证等业务。

    从法律顾问参与管理的法律事务来看,律师是商务合同的实践者。现代公司的经营活动,从采购、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都是通过合同进行的。公司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署等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使公司利益得到充分反映和保障。法律顾问因参与公司的目标管理,从而会主动对公司政策的调整提出建议,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需要。

从现实角度来讲,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法务谈判等工作实践,磨练律师社会经验、积累社会资源。在当今经济市场不断繁荣的社会,律师必定会有更加宽阔的展示平台。


三、法律顾问需注意的问题

(一)接手前的准备工作

在成为一个企业的法律顾问之前,律师直接面对的问题是与顾问单位的接洽。一方面律师需要了解顾问单位法律需求的范围、工作难易程度及是否要求律师座班等实际情况,来决定律师的服务费用和人员的配备,另一方面顾问单位需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定《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作为法律顾问,在接手企业的顾问工作之前,应当就顾问事项的具体细则谈清楚,并根据顾问工作事项做好充足的准备。实践中,有的企业会认为单位的法律顾问应该随叫随到,只为自己一家单位服务;而也有一些律师在接手顾问单位的顾问事项后,缺乏为企业服务的积极性,而是把精力放在寻找其他顾问单位上。笔者认为,我们倡导把每个顾问单位当做第一客户对待,但实际上,我们并不能保证对所有顾问单位的所有事项第一时间解决。因此,在发生时间上冲突的状况的时候,应当及时与各单位沟通解决。对于律师个人,也应当端正对顾问事项的认识,只有服务好顾问单位,才能赢得更多加客户的信赖,从而拓宽业务范围。


(二)多交流,多总结

    沟通交流在处理任何事情中都是必须的。对于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人而言更是如此。一方面,法律顾问的业务做到一定阶段,会遇到瓶颈,不断突破瓶颈的过程,也是不断提升自我的过程,而瓶颈的突破需要交流、需要总结。多与那些在相关领域有经验的人进行交流,而不是固步自封。另一方面,要加强与顾问单位的沟通交流。律师大多时候是站在法律专业的角度看问题,而顾问单位大多是站在企业经营的角度看待问题,这个时候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分歧。在出现分歧的时候,就要求平心静气的交流,互相陈述观点,分析利弊,争取得出对企业发展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三)保守商业秘密

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商业决策时一定要保守顾问单位的商业秘密,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商业秘密。上市公司有大量的内幕信息,律师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对外交往中,一定要谨言慎行。时刻记住保障顾问单位的利益,这不但是律师执业经验的体现,也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实务中的具体表现。有的企业需要律师为其设计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运营权的保护方案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在这类工作中,律师很直接的接触到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此时必须严格保密。


(四)合理安排时间,提高效率

顾问单位少的时候,要精准服务,这个时候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未出现的问题进行防范,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但在出现了顾问单位数量较多的情况时,就更加需要提高效率,能当时处理的问题,当时就处理,不要拖延。任何事情都是赶早不赶晚,手头的事情及时完成,为顾问单位留足审查的时间。这样才能避免在时间截止的时候还没有处理好事情,引起顾问单位不满的窘境。而如何妥善安排时间和工作,考验着我们的智慧。笔者认为,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的前提在于自己对于每件事的时间预估。对于紧急的事情,在预估时间的基础上,以最短的时间解决掉,而对于其他非紧急事项,就要根据事情的性质安排时间。总之,就是合理安排时间,掌握每件事情的主动权。


结语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本保障措施。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激烈的竞争中,实现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企业的目标,真正把企业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实行科学决策;推动依法治企、强化内部管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依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当前企业领导层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律顾问在提供顾问服务的过程中要在不同的阶段达到不同的效果。在法律风险发生前,要积极预防。通过为企业领导进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查企业的经济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解答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等,使企业依法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防止出现违法行为和各种法律漏洞,预防企业发生法律纠纷,避免企业经济损失。在法律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挽救。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代理企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在平常的风险防范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同时,通过与企业职工的广泛接触和解答咨询等,宣传有关法律常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使企业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法律顾问的服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