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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案于2016年3月30日海南听证,索赔966万

发布时间:16年03月30日

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2016年3月30日上午将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听证。昨日,陈满和代理律师已经赶赴海口。

    3月14日,王万琼赶赴海口代表陈满向海南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海南高院决定予以受理。3月22日,海南高院决定,3月30日对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进行听证,并于同日向陈满及代理律师发出书面通知。海南省高院发出的《通知书》显示,今日上午9时将进行听证。记者从陈满家人处获悉,陈满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包括两部分。其一,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等10余家媒体向陈满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其二,要求海南高院作出经济赔偿966万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申冤费用100万元。

    1992年12月25日夜,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的物管人员钟某某遇害。案发后,曾在此租住过的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后被羁押、逮捕。后历经一、二审,1994年11月22日,陈满被判死缓。从1992年至2016年2月1日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陈满失去自由23年,累计84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