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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2日,张坤发签订《派遣公司报名确认书》,确认如其作为实习生在日技能实习期间违反日本的法律规定,发生脱岗、到期不回国、非法滞留行为,需对派遣公司承担损害赔偿金292500元。
2020年01月14日,张坤发在未告知日方监理团体、实习实施机关及债权人的情况下,私自脱离实习实施机关,在日本非法滞留。我公司起诉后,2021年10月15日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10.15网上申请执行立案。执行案号:(2022)鲁0211执235号,现已被裁定终本,债权人已于本年度依法立案申请涉执行司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