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才可以查看发布方的具体联系方式喔!
2013年12月18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派遣公司规章制度确认书》,约定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出国服务费32500元,债权人为其垫付3万元,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后,债权人提起诉讼,2015年9月7日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5)黄民初字第6292号。2016.07.01执行立案,案号:(2016)鲁0211执3621号,现已执行满5年,且被裁定终本,债权人已于本年度依法立案申请涉执行司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