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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派遣公司规章制度确认书》,确认如其作为实习生在日技能实习期间违反日本如法律规定,发生脱岗、到期不回国、非法滞留行为,即构成违约,须向债权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60万元。2015年11月16日,债务人脱岗在日非法滞留,债权人提起诉讼。
2020年4月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2民终13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支付债权人违约金15万元。债权人于2020年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0)鲁0211执3514号,现被裁定终本,债权人已于本年度依法立案申请涉执行司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