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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媛媛 债权金额260万元 2016-01-13

债权金额: 260.00万元
悬赏金额: 面议
悬赏主体: 个人
悬赏类型: 其他
悬赏方式: 协议约定
目标单位: 黄媛媛 
悬赏人: 司法机关
文书齐全: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
详细描述:

被执行人:黄媛媛 

住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35号17栋105号 

关于对被执行人及财产实行悬赏举报奖励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实行奖励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决定对所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提供者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悬赏举报奖励标准: 

1、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5%的奖励;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给予4%的奖励;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给予3%的奖励;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给予2.5%的奖励;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给予2%的奖励;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给予1%的奖励;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0.5%的奖励。 

2、对举报被执行人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举报人500至2000元奖励。对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同时提供其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数额,依照上述第1款举报财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举报及联系方式:执行法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奖励情况严格保密。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随时联系。株洲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强化执行力量,对于来自债权人、案外人及社会各界的举报,将在初步核实后及时出警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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