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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佳奇
欢迎来到 余佳奇 的办公室
           律所名称: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余佳奇

执业证号:14201201010701404

电子邮箱:13908625340@139.com

律所名称: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 香港路远洋大厦13层

个人专长:

律师介绍:

熟悉中国法律和中国司法、行政程序,具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辩护能力,对金融行业有着独特见解。曾经为多家公司提供改制上市、融资贷款法律服务。擅长规避市场经济中的各项法律风险。主要服务涉及领域:银行、金融、证劵、担保、房地产及建筑工程等。在工作上我努力追求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无论是诉讼领域还是非诉讼领域都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对商业环境和商业规则也进行了一些探讨,有了自己的见解,多次为客户提供构思精巧、贴切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10年,先后在某公司法务部、武汉仲裁委员会等多家机构任职。近年的主要学术论文及其它文章有:2003年在《武汉法制撷英》中发表论文《浅论我国刑罚的优越性》,湖北辞书出版社出版。2005年在 《科技创业月刊》中发表论文《试论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完善与适用》, 科技创业月刊杂志社出版。2006年编辑出版了《2006中国校园文学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2007年在《仲裁法研究会2007年年会交流论文集》中发表论文《论合同自由原则》,仲裁法研究会出版。同时,还在国内外的出版刊物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并开设了网络博客及法律论坛。

2010年9月免费代理了魏玉会状告夏卫国、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信泰光学(深圳)有限公司、上海锐角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数码相机欺诈一案。该案引起了包括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每日经济新闻报、楚天金报、湖北卫视、武汉教育电视台等数十家媒体的高度关注,各媒体争相报道。

曾办理过多起重大案件,包括武汉市建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涉案标合计的人民币120,000,000元)。某担保公司担保CDMA2000手机纠纷案(涉案标的人民币12,000,000元)。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纠纷案(涉案标的人民币33,000,000元)。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纠纷案(涉案标的人民币43,000,000元)。祥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债务纠纷(涉案标合计的人民币35,000,000元)。杭州商业银行与湖北汽车集团票据纠纷案(涉案标的人民币3,300,000元)。黄陂机场高速公路工程转包纠纷再审案(涉案标的人民币3,000,000元)等。

先后担任中冶集团、武汉万达、建设投资、深创投资、祥龙集团、酒立得、海博能源等多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组建法务部门,制定企业人事管理系统方案,制定法律风险防范系统方案,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同时整合有效社会资源为顾问单位提供高效的融资贷款服务。主要法律顾问及长期合作单位有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包括:武汉万达中央文化区、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武汉万达中心、武汉经开万达广场、武汉菱角湖万达广场等)、武汉酒立得酒业有限公司、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建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武汉诚盛典当有限公司、武汉劲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深创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永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广药吉达医药有限公司、武汉东方德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夏图商贸有限公司、武汉华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天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第一大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武汉祥龙贸易有限公司、祥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海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海博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天赐能源有限公司、武汉敬瀚祥茗茶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湖北安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湖北品雅传媒有限公司、武汉市丰盛发城建基础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三环中央空调有限公司、武汉科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富山伟业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意庐万象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葛化医院、武锅医院、楚都医院。

自2010年6月起,本人每周在武汉教育电视台《我爱武汉》栏目中,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评点。

2011年9月起应邀参与湖北卫视综合频道《新闻360》、湖北卫视公共频道《新闻全天候》、湖北经视《咵天》、武汉电视台《生活全报道》、FM966《市民服务热线》等新闻栏目作为特约评论员、维权律师。

2012年3月应邀担任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长江商报等多家报纸媒体的法律新闻特约评论员。

2010年至2015年以来接受社会媒体(包括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采访千余次,参与大型公益法律咨询十余次。

 

电话咨询 2000 元起/3
当面咨询 5000 元起/3
温馨提示:服务报价仅为大概价格,具体报价请与该律师详谈。
  • 2017年02月03日

    经过三年来的努力,已经完成《小草絮语》法学论文集的初稿编辑排版工作,共计20余篇论文30余万字。感谢湖北品牌网钟奇鸣总裁、华债网及私律创始人田杨先生的鼎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我的各位赞助商及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微笑][微笑][微笑]祝各位新年快乐!

  • 2017年02月03日

    做了快10年律师了,难得有空整理了一下这几年来接受的新闻采访。小有成就感!近年来共计接受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访468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爱和支持,祝大家新年快乐!天天开心!

  • 2017年01月26日

    感谢熊猫TV从北京邮寄来的新年礼物!红红火火过大年!

  • 2017年01月15日

    正在法律顾问单位加班中!

  • 2016年08月07日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招聘:我们的团队服务于以下企业(含世界500强企业、国内一线开发商、各类金融机构等)。招聘律师助理。要求能够加班,抗压能力强,能够处理修改合同及各类文书,良好的沟通能力,通过司考,英语四级,硕士学位,会开车。薪酬待遇:底薪季度奖节日奖社保商业保险外派培训出国旅游年终奖! 团队服务的企业有: 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万达威斯汀酒店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深创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盛世乐居电子商务信息有限公司 武汉乐居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酒立得酒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美颂雅庭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意庐万象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品雅传媒有限公司 武汉华债网信息有限公司 武汉马途哒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boss传媒(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美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公司 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华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祥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永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海博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安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等等 有意向者请投简历至18915147@qq.com

  • 2015年09月05日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8月6日最高法今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1、四倍最高利率废止。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企业间借贷有效。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 2015年09月05日

    【小科普:为什么企业要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制为新三板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企业上新三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盘活股权,进行股权交易和股权融资,而通过股份制改造把企业从有限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把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化,并把企业的股权变成量化的股份,才能使得投资者敢于投资,并使得股权交易变得便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企业挂牌新三板的主要条件包括:依法设立并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

  • 2015年09月05日

    【公安喊话督促买方自首多余吗?】刑法修正案(九)前不久明确了拐卖妇女儿童问题上的“买卖同罪”,这也被视作修法亮点之一。而日前公安部方面的一番“喊话”也引发社会关注:公安部敦促那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嫌疑人尽快自首,10月31日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免刑罚。 不少人看到公安部“限期自首免刑罚”的敦促,以为此举带有特敕意味,这无疑是种误读:应看到,10月31日前自首可免刑罚,其实并非新法实施后专门设立“缓冲期”,而只是“依照原刑法规定”而已,毕竟新法是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2015年09月05日

    【非法同居真的“非法”吗?】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然而,非法同居,真的就是“非法”的吗? 实际上,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非法同居”的说法,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同居并不被法律所保护,但是没有法律直接规定婚前同居属于非法。非法同居只是被人们的一种误读。 非法同居并不是真的违法,只是人们对法律不保护的一种误解。针对非法同居如何处理的疑问,具体得分情况:对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的,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任何规定,道德上